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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监局召开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启动2012年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6-21 信息来源:南方电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新雄主席6月15日重要讲话精神和电监会的工作部署,深化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6月20日,南方电监局召开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南方电监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广东、广西、海南电网公司,广州、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2011年10月专项行动启动后,南方区域供电企业结合各自特点,围绕“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六个必须”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突出体现在:居民用电得到了有效保障,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及时快捷,居民用电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居民办理用电业务更加便利,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行动得到广泛支持。会上,各电力企业交流了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南方区域供电营业窗口首批示范单位授予牌匾。
    南方电监局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雄主席讲话精神,继续努力推进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努力将专项行动纳入到地方民生工程,确保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二是不断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其日常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更加重视迎峰度夏期间保障居民用电和系统安全问题,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配套建设和服务工作;四是加强正面宣传,扩大宣传面,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启动了2012年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暨供电专项检查工作并对供电检查作出部署,一是要突出“四个重点”。重点对供电能力进行检查;重点对供电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供电企业执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做到“四个结合”:结合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披露的案例,以及2011年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来进行检查;结合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具体要求,逐一对照检查;结合国家电监会发布的“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有关指标”和“农电两率标准”来进行检查;结合迎峰度夏,确保有序用电工作来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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