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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召开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

发布日期: 2012-06-16 信息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6月15日,国家电监会在北京召开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总结和交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经验,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出席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王禹民出席现场会,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主持现场会。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纠风办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现场会。
    吴新雄表示,自2011年10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一起,紧扣民生主题,按照“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六个必须”的要求,密切协作,通力配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这些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配电网投资建设力度加大,供电能力显著提升;供电服务力度加大,居民用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普遍服务力度加大,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正在加快研究解决;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度加大,一些居民用电难题得到明显改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加大,为民服务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吴新雄强调,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根本;电力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前提;各级政府和老百姓广泛支持是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明确的工作目标、明确的任务举措是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关键;多方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是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保障。
    吴新雄指出,实践证明,专项行动制定的目标、任务、举措抓住了当前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的关键,使得专项行动落得下、可操作,保证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今后,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把专项行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按照既定目标,真抓实干,完成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把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经常化、制度化,为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完成投资1318.7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国城市供电可靠率99.9532%,同比增长0.0195个百分点;全国电力故障平均排除时间为1.5小时,同比减少10%以上;2012年,全国大部分省份大中城市地区将基本形成“十分钟缴费圈”、农村地区争取实现“村村有缴费点”;已解决535万用户低电压难题、10万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低压用户保障性住房在提供供电方案、图纸审核、装表接表三个环节平均时限分别为2.09、2.6和2.98个工作日,分别比监管要求缩短了5.9、5.4和2.0个工作日。
    按照计划,专项行动自6月1日起已进入到“集中检查、督促整改”的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将进入“总结提高、健全机制”的最后阶段。针对专项行动后续工作的特点,会议提出了在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方面需继续取得突破的5个关键环节:一是要进一步想方设法加强配电网输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用电的保障能力;二是要把解决无电村、无电户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用电水平;三是要确保迎峰度夏等重要时段、重大节假日居民生活可靠用电;四是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满意率;五是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把专项行动纳入到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
    王野平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注重总结提高,及时将专项行动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千方百计保障迎峰度夏期间居民生活用电需求。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杨庆、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钟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场会上,华北电监局、华东电监局、南方电监局、山东电监办、江苏电监办5家监管机构从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体制创新、加大配电网投资、示范点建设以及如何将专项行动纳入政府满意工程、如何减少居民用电时间和停电次数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北京、辽宁、浙江、广东、河南、宁夏、内蒙古电力公司7家省级电力企业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地方电力企业分别重点从保障房电力供应与服务、低电压治理、计量管理与收费、解决无电地区无电人口用电、保障居民用电等方面作了介绍。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来到北京大兴供电公司党员服务队、永华南里社区进行实地参观。
    电监会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国网和南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省级地方电网企业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北京市电力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的同志参加了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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