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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企业所有制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9-10 信息来源:国家电监会官网

 

全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企业所有制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 12.09.07
 

截止2012年7月底,全国已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20991家,民营企业数量约占76%,装机容量占比约为10%。全国除个别地区存在少量民营供电企业外,持证输供电企业基本为国有独资。全国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民营企业约占74%。

一、发电类持证企业所有制呈多元化格局,民营企业数量占绝对优势,国有企业装机容量占绝对优势。

(一)民营企业数量约占比76%

截止2012年7月底,全国已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20991(6000千瓦及以上539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基本普及持证,其中,国有企业3359家,约占16%;集体企业1049家,约占5%;民营企业15953家,约占76%;行政事业单位420家,约占2%;其他企业210家,约占1%。

图1:持证发电企业所有制构成

(二)国有企业装机容量约占比88%

全国20991家持证企业总装机容量达到9.31亿千瓦,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10.82亿千瓦)的86%,其中,国有企业装机容量约8.19亿千瓦,占比约为88%;民营企业装机容量约0.93亿千瓦,占比约为10%;其它企业装机容量约0.19亿千瓦,占比约为2%。

图2:持证发电企业装机容量情况

国有企业在数量上远远少于民营企业,以投资大型火电、水电等电源项目为主,装机容量占绝对优势;民营企业受资金规模等限制,多数难以承担大型发电项目的建设,传统上主要投资于小水电、小热电等小型发电项目,单个企业装机容量相对较小。

(三)近年来,受清洁能源、新能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投资领域的吸引,民营企业快速进入,在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及余热发电等领域数量增加较多。

二、输供电类持证企业基本为国有独资,个别地区也存在少量民营供电企业。

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38家企业持有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2974家企业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基本实现普及持证。从所有制性质来看,除个别地区存在少量民营供电企业外,持证输供电企业基本为国有独资。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类持证企业中,国有企业许可等级较高,集体企业占有一定比例,民营企业发展势头迅猛。

(一)民营企业数量约占74%

截止2012年7月底,全国共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11783家,其中,一级,295家;二级,684家;三级,2004家;四级,3975家;五级,4825家,基本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图3: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级图

全国11783家持证企业中,国有企业804家,约占7%;集体企业2110家,约占18%;民营企业8738家,约占74%;其他类型企业131家,约占1%。民营企业数量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

图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所有制情况

(二)集体企业数量约占17%

随着输供电企业主多分开、主辅分离改革的推进,一些原属供电系统的多经企业以集体企业的形式延续下来的,形成与供电系统关联度比较强的集体企业,据统计,截止2012年7月底,集体企业约为2110家,约占17%。

(三)不同所有制企业许可等级差异明显

从许可等级来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许可等级比较高,占有一级、二级、三级持证企业的绝大多数,而民营企业由于起步较晚,发展空间有限,绝大多数持证企业在三级以下。

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市场来看,电网和电厂的主业电力工程基本上由电力企业关联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承接,而民营施工企业则以劳务分包形式参与其中。在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市场中,110kV以上工程大部分由电力企业关联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承接,民营施工企业较多地承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较低的用户工程。无论资质等级,还是施工规模,电力关联企业在电力建设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四)民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

近几年来,随着电力工程市场的不断开放,承装(修、试)领域的民营企业进入较快,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绝大多数是民营施工企业,虽然许可证级别还比较低,主要处在三级以下,但是数量增长迅猛,成长状态良好,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在电力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据统计,2012年7月底民营承装(修、试)企业数量8738家,同比增长15%;民营企业数量约占持证企业总数的74%,同比约增加了3个百分点。

(五)持证企业分布区域与所有制和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大多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布在负荷集中、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在许可管理工作中,将着力加大对边远地区相关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和引导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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