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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 二重、长虹参与交易

发布日期: 2013-09-01 信息来源:

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    二重、长虹参与交易

 

每日财经记者 刘林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发电厂和大用户仅一条马路之隔,却不能‘你发我用’。”这曾是针对电力供需格局的一句调侃。

   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将被打破。8月12日,四川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四川长虹[微博](2.16, 0.01, 0.47%)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电力用户参与今年直接交易试点,直购电量总规模暂按90亿千瓦时进行调控。

   “这种模式最大的好处在于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多卖家多买家的局面,有利于竞争。”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大用户直接交易是电力市场化的一个探索方向。

 

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

 

   传统的用电模式是用户向电网购买,然后按照国家统一价格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

   所谓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又称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电价,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输配至终端购电大用户。

   8月8日,国家能源局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在国家能源的 《通知》发出仅四天,四川的《方案》便出炉了。《方案》明确,直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四川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不含线损)按不同电压等级执行。

   《方案》还称,参与直购电试点的电力用户必须是用电负荷相对稳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纳入今年试点的24户企业或园区(集团)主要分布在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解铝、钒钛、氯碱等传统清洁高载能行业。

   据悉,四川省一直在积极探索直购电试点工作。到2010年6月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停止试点前,10年间全省共实施直购电量837亿千瓦时。今年5月,国务院确定取消直购电试点审批后,四川省随即启动2013年度直购电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充分用好直购电试点、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留存电量等政策“组合拳”,支持投入产出比高、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清洁载能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家四川用电大户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用电企业的角度来说,当然非常欢迎这种模式,这样不但实现了电力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对称,最重要的是降低了用电成本。

打破电网垄断交易格局

 

   直购电表面上看是电力交易模式的转变,实质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大用户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

   据悉,早在2001年3月,英国便采用大用户的合同交易。一位业内人士曾表示,“中国与英国的情况类似,有80%以上的电量是高一级电压等级的工业和商业用电,具备合同交易的条件。”

   2009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和能源局就联合下发《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当地发电企业成为首个电力直购交易试点。此后,相关部门又先后批准了辽宁、吉林、江苏等多省份试点工作。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此前向媒体表示,我国电价是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由于没有独立的电网输配价,导致试点工作实施4年来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上网电价是政府定的,电厂卖给大用户不能卖低只能卖高,这就导致电厂的热情不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韩晓平称,直购电这种模式会对电网公司既有利益产生冲击。

   有业内人士称,发电企业和大用户通过直接交易形式避开了一部分原来承担的各种交叉补贴费用,造成电网的积极性不高。

   在韩晓平看来,电力市场建设的核心,是改变供需两不见面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交易格局。只有电网成为纯粹进行电力输送的“电力高速公路”,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才能形成。林伯强表示,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改革要和输配电价改革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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